- 重庆男子平安夜坠楼自杀砸死两名女生,坠楼者是否要担法律责任?律师:刑责可免,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你怎么看?
- 2月8日中午上海市某小区一女子坠亡砸伤路人,是什么原因?
- 昆明一男子拒绝色诱,被逼从3楼跳下,大家怎么看?
重庆男子平安夜坠楼***砸死两名女生,坠楼者是否要担法律责任?律师:刑责可免,遗产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你怎么看?
1,法律责任肯定是要承担的,虽然***在法律层面不能做对与错的评价,但因某个人的***行为而侵犯到其他人的权利,比如本案中侵犯到两个女生的生命权,那他的***行为就在法律层面被评价为不当的行为,并且此不当行为还导致了需要法律救济的后果,因此,其必须负责;
2,行为人已死,四大皆空,无欢无悲,已不再享有生命,自由以及健康,所以法律已无法剥夺或限制其某一人身权利来让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人身刑已无法加之其身,而财产刑又不适用于仅有人身伤亡的案件,所以只能对受害人开展民事救济,因加害人已死亡,其所欠的债(侵权之债)只能由其财产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
2月8日中午上海市某小区一女子坠亡砸伤路人,是什么原因?
首先很痛心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并央及无辜路人,愿逝者一路走好,伤者早日康复。然后请允许我纠正一点:不是越到过年这种事越多,这只是小概率***,和年节无因果关系。新闻报道中介绍该死者是高龄产妇,二宝才几个月,丈夫在外地工作,独自抚育两个孩子,辛苦操劳可想而知。所以我推测发生悲剧的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产后抑郁症,这是极少数产妇在生完小孩后的一种心理障碍,或轻或重和自己的性格,心理承受能力有关,需要家人的关怀和心理疏导。死者老公在外地工作,没有亲人在身边,她独自操持家务带孩子,身心俱疲,这也许就是一时想不开的导火索。其二:她已48岁,这是女性更年期的开始,特殊阶段心理脆弱,情绪波动较大,容易激动,孩子的哭闹和繁杂的家务使她得不到充分的休息,没有心理平静緩冲时间,更加焦躁不安,所有的压力堆积爆发,导致精神崩溃,走上绝路。以上猜测纯属个人拙见,对与错,敬请谅解。逝者已逝,无论原因如何都不能挽回悲剧,只能以此为警示,提醒有孕妇产妇的家庭,多关怀照顾她们,分担家务,化解她们内心的焦虑,让她们心情愉快轻松,育儿时更多体味到为人母亲的幸福,从而无怨无悔,坚强乐观,只看到人生的希望,溫暖和美好。
2月8日中午12时许,上海市徐汇区安福路近乌鲁木齐中路一小区发生悲惨一幕:一名女子高坠身亡,而途径现场的一名协管员被砸中受伤,后被送医救治。
这名高坠的外籍女子年约48岁上下,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尚小,是该小区的一名租户。据了解:她每天进出小区租借的房屋,与人和善并无明显异常,确切原因警方尚在调查中。
48岁,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年龄尚小,唉,说白了又是一个二胎的母亲坠楼,是否轻生还不知道,但是产妇抑郁症轻生的问题越看越多。
2月7号,重庆一位37岁产妇,与公婆住在渝北某小区,家中有一个13岁大的女儿和一个5个月大的儿子,丈夫在成都工作,抑郁症选择了跳楼轻生。
在照顾小孩期间,由于每天泡奶粉,洗奶瓶,换尿不湿,洗宝宝换下来的衣服,哄娃。可能一波忙完了,才坐下,宝宝又哭了,孩子休息时间没有概率坚持哭闹,宝宝身体免疫力差,容易得病,别总是嫌弃妻子没有照顾好孩子,没有老公的理解和关心,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对生活和情感失去信心,总感觉做什么都无力,活着太痛苦 ,大多数产妇在带孩子时期出现抑郁症,想轻生一了百了的人很多。
所以媳妇在带小孩期间,作为丈夫家人尽量鼓励鼓励媳妇。作为妻子,也多体谅丈夫辛苦工作,不用胡思乱想,成家立业都不容易,需要相互包容扶持,上有老,下有小,生命本来就短暂,应该好好珍惜。
读到这个标题2月8日中午上海市某小区一女子坠亡砸伤路人,首先对该女子坠亡表示难过,对砸伤路人表示遗憾。其次,坠亡女子无论是产后抑郁还是由于家庭原因或者其他矛盾***引发的心情不悦,导致一时想不开而发生意外伤亡感到痛心,毕竟还有一个小女儿需要妈妈照顾,大女儿还需妈妈疼爱,还有家里的老人还需尽义务,当事者一跃而下自己解脱了,把悲伤和痛苦留给了亲人。最后,砸伤过路人只能自行疗伤,因为行为已经死亡,祝愿早日康复。总之,无论多大的事情都有解决的办法,遇事多思考,多沟通,生命诚可贵,切行切珍惜。
2月8日,上海一48岁外籍女子坠亡砸伤路人。
女子死亡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之中。
每当看到类似的报导心里都是沉甸甸,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为一个念头,决绝一跳,并与亲人阴阳相隔。
跳楼的人是解脱了,一死百了,留下了年幼的孩子和悲伤绝望的丈夫,白发的父母。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生存压力大,每个家庭的人生活都是不易的。
有负责挣钱养家的丈夫,为了薪酬,早起晚归,加班加点;背负一家重担,精神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女人操持家务,很是繁琐,本文中跳楼女子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尚小,带孩子的辛苦,每个母亲都有体会。
48岁的女人,年龄已经不小了,有的这个年龄已经进入更年期。
跳楼女子不能排除是否由于进入更年期,情绪不稳,产生焦躁,抑郁情绪,如果家人丈夫不够体谅,不能理解,甚至有抱怨言语,精神,乃至暴力攻击,会使他们悲观绝望,生无可恋而走上绝路。
每个人都是坚强的,也都有脆柔的一面,心里压力过大,劳动强度高,睡眠不足,常会诱发心理疾病。
谢邀!此题我还是刚看到,也有网友作了介绍。对此一死一伤的当事人表示同情!对跳楼女子我认为既然已成现实就要勇于面对,做人要有担当。要勤奋努力,克服战胜困难。不能消极轻生,把孩子责任抛给别人。自己选择轻生还伤及无辜,祸及他人更是不能饶恕。此例对别人也是个警醒!
昆明一男子拒绝***,被逼从3楼跳下,大家怎么看?
这不是***,这是***裸的敲诈勒索,并且对该男子还进行了身体伤害,比起***,那情节要严重的多,并且逼迫男子,致使男子从3楼跳下,故而相关嫌疑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对于该男子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这些人的做法无法无天,必须得到严惩,不然会有更多的人遭到他们的敲诈勒索。
***描述:5月26日,北京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有人从永安路某单位员工宿舍三楼坠楼,便立即赶往现场。待民警赶到现场时,即将乘上救护车的史某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民警。
上午11时许,已购好离开昆明火车票的史某遇到一陌生女子,女子主动与史某搭讪并询问其是否住宿,低廉的价格让史某忍不住心动,于是随陌生女子来到了永安路某单位员工宿舍304号房。 然而出乎史某预料的是,迎接他的并非是女子口中的舒适床铺,而是两男两女的威逼,强迫史某交出钱财。在一顿殴打和抢走现金100元后,史某为免遭更大的损失,趁对方不注意,从房间窗户纵身逃离。
得知案情后,北京路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展开侦查。在进行一系列侦察和比对工作后,民警锁定了敖某(女、44岁、贵州六枝特区岩脚镇人)、田某花(女、56岁、河南舞阳吴镇人)、许某莲(女、30岁、贵州盘县平关镇人)、龙某勇(男、48岁、重庆城口高燕乡人)、段某文(男、重庆城口高燕乡人)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基本掌握其相关信息及逃窜线索。 民警循线追踪,一路辗转,于6月23日在重庆将段某文、龙某勇两人擒获,于6月25日在昆明将敖某擒获,逃往贵州的许某莲得知自己在贵州已被通缉,于是又逃回昆明,于7月5日被警方擒获。而犯罪嫌疑人田某花,仍在网上追逃中。
其情节恶劣,应该是多人遭到了他们的敲诈勒索,正是该男子跳楼逃跑,才让这帮人浮出水面,如今他们被抓,肯定会会面临刑法的追究,因为这不是普通的治安***,这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
最后希望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相信陌生人的主动搭讪,什么介绍住店,找工作之类的,难免会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同时也希望大家能洁身自好,不要贪图小便宜,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馆,凡事多留一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