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嫁的多吗?
不多,重庆女孩都以生活工作在重庆而自豪。重庆是我国的直辖市,经济发展水平在西南地区名列前茅,老百姓生活幸福指数爆棚,是***向往的宜居、宜商城市,所以重庆女孩子外嫁的不多。
请问重庆农村即将进行拆迁,外嫁的女儿可以获得赔偿款吗?
只要户口在,外嫁女也能获赔偿款,为此只要听说娘家要***,好多人都削减脑袋想把户口迁回来。
现在的人都特别精,以我们生产队为例,因为有几次修公路征地补偿,都晓得我们生产队有搞头,而且我们那是规划线以内的地方,虽目前没有大面积***,保不齐什么时候就有动作了。
这消息传开后,外嫁女也不迁走了,不但不走,有的还把女婿、外孙的户口都迁过来,离婚的媳妇,哪怕她嫁到外地去了,也把户口剥离出来,自成一户,都是为了那丁点补偿,办法总比困难多!
也就说,我们生产队的人口年年入超,但有一个现实的问题,即人多汤淡,开始几年,比较混乱,好多陌生面孔听说也是我们生产队的人。
于是有人提议,今后除小孩入户可以无附带条件外,嫁娶入户都得生产队社员80%以上签字同意才行。
都有先例了,嫁女的也基本能通过,这里的“娶”一般针对二婚,就怕有些人为了那点补偿款,年年离婚,又年年结婚,道头来引进一大堆不相干的人,坐享其成。
这个程序到这里还没结束,社员们签完字后,还得有一年的观察期,也就是说,在这一年观察期内,如果生产队有***,也没你的事,即使户口入进来了,头一次也能拿半份,包括小孩同样如此,下一次才能拿全份。
以前农专非社保是抽签,现在是按年龄从高到低排序,所以,这就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生产队土办法的门槛是越来越高,还别说,就我们村,也就我们生产队是典型,其他地方可没我们那难搞。
认定外嫁女能否参与分配农村征地补偿款,需要先行确认外嫁女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成员资格决定村民权利和村民待遇,只要具备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便具备请求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资格认定,区别对待:
“外嫁女”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第一,“外嫁女”户籍未迁出,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和生活,仍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第二:“外嫁女”户籍迁出,但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和生活,仍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外嫁女”不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形:第一,“外嫁女”户籍未迁出,但已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和生活,未继续尽村民义务者,丧失原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第二,“外嫁女”户籍已迁出,且在夫家生活的,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无权要求原集体经济组织向其分配征地补偿款,但对其迁入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款有权要求分配。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只要具有***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的,就享有征地***的补偿利益。地方村委会不能以村民决议的形式排除外嫁女的征收补偿权益。
具体而言,
外嫁女是否有资格获得安置补偿,其核心就在于,是否需要对其居住权进行合理保护。换言之,如果征收行为对其基本居住权益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则行政机关理应对其进行安置补偿。
而另一方面,如果外嫁女长期居住于其他乡村或者城镇,脱离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则即使其户籍未依法变动,其基本居住权益也未因征收行为遭受损失,便缺乏获得补偿的正当利益。
而具体的征收实务之中,有下列5大要素需要认真审查:
1.户籍所在地。户籍地是各要素中首先考量的部分,是参考其他要素的基础。“外嫁女”如希望获得安置补偿,则其户籍所在地在安置补偿方案作出时,应该在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但因外出求学而将户籍暂时迁至就读高校等特殊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