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父母投靠重庆子女户口流程?
年老或离、退休投靠子女的人员,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常住户口簿、住房证明、年龄等证明或离、退休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
夫妻异地孩子户口怎么办?
个人认为,夫妻异地,孩子们的户口应落在方便带孩子一方的户口本上,比如妈妈带孩子,孩子户口就跟妈妈,否则就跟爸爸,其实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常有,其中我家就是这种情况,当初我和丈夫属异地,孩子我带着,自然孩子们的户口就落在了我的户口本上。后来丈夫回来了,我们还是两个户口本。
夫妻异地孩子上户口,要是办结婚证之后生的,只要拿着出生证明和结婚证去派出所就可以上,要是没有结婚证的,得做亲子鉴定 ,要么就把女方户口迁到男方,不然就只能上到女方户口上
1、小孩落户可以跟父母任何一方,由父母商定。
2、小孩落户不受父母户口地域的影响,只要各种证件齐全,都可以正常落户。
3、上户口应该在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但有部分地方是可以三个月以内的。
小孩入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4、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异地结婚,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夫妻异地,孩子户口可以落户男方,同样也可以落户女方。我家是河北的,我弟媳妇是山东的,他们在天津上大学时认识,然后结婚的。后来生了两个女儿,直接把户口下到了我弟媳妇名下。因为我弟媳妇当时没有把户口迁过去,但是落户口时,姓是随我弟弟的。其实我觉得这也很正常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