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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农村去重庆上学的,请问转户口的利害关系
1、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2、公民死亡,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发现人或者社区、村(居)委会可以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告知申报义务人按规定申报死亡登记。
3、首先需要明确:你县城买的地皮盖房屋是不是现在居住地。如果不是,就不用登记。如果是现住地,按照普查长表要求,需要登记房屋信息。但问题是,目前长表抽样还没有开始,这个信息问的有点早了。抽样按照短表10%来抽样,不是每家都填报这一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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