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非婚生育的孩子如何上户口?
您好,
没有出生证生育小孩,属于***外生育,想要上户口,是必须交社会抚养费的。
由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婴儿《出生证明》向婴儿母亲或者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据《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凡是无《生育服务证》或者《出生证明》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外生育罚款)、落实***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重庆小孩子上户条件?
1、内地婚生子女出生登记申请条件:在我国内地出生的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父母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2、内地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申请条件:在我国内地出生的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父母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3、国(境)外婚生子女出生登记申请条件:
本市户口居民在国(境)外生育子女且未加入外国国籍或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回国(境)后,可以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户口;对于取得外国国籍(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要求出生登记户口的,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后,再向落户地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对于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得以出生登记申办户口。
4、国(境)外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申请条件:
本市户口居民在国(境)外生育子女且未加入外国国籍或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的回国(境)后,可以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户口;对于取得外国国籍(入境时持有外国护照)要求出生登记户口的,应向市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后,再向落户地派出所申报子女出生登记;对于在香港出生的子女不得以出生登记申办户口。
重庆户口迁入怎么办理?
市内户口迁移
居民因婚嫁、搬迁等原因,需在市区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需持证件为:
1、户口簿。
2、***。
3、结婚证。
5、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出生户口申报
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