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迁入重庆巴南区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3.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8.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具体手续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办公室咨询并办理。
1.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含网上);(2)受理(含派出所窗口或网上);(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2.所需材料:(1)申请书;(2)《结婚证》;(3)申请人、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年满16周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4)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迁入农村地区的,应提供农村住房产权证;(5)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离婚的,还应提供子女直接抚养证明材料(如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
2、《居民***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迁移户口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如果是结婚迁移,还需要带上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无效。
巴南区城镇户口迁入农村可以吗?
城镇户口是可以迁移到农村的,但前提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其中分别有:原户籍属农村,退休后迁回、在农村生活,但户口在早年迁出、夫妻双方一方为农村户口。
只要满足以上其中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将户口迁移到农村。当然,在迁移的时候会需要很多材料证明,所以为了在办理过程中更加快捷,节省不必要流程,建议大家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