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追尾公交车,重庆追尾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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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交车乘客与司机争执的问题频出,司法该如干预此类行为?
  2. 重庆司机被追尾报警后反被查出酒驾,民警:两人都逃不了干系 ​, 你怎么看?
  3. 重庆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司机疲劳驾驶, 你怎么看?
  4. 乘客又拉扯公交车司机导致车祸,这些人为何一直不改?

公交车乘客司机争执的问题频出,司法该如干预此类行为?

应该立法了!就象酒后驾驶一样,医闹伤医、挡道拦车、殴打司机、抢方向盘等等建议都要入刑!因为这都属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性质恶劣,危害极大!

重庆公交坠江***后(属乘客与行进中的驾驶员撕打所致,已造成13人死亡,两人失踪),最近又发生一中年妇女因司机按规定没有依她要求停车,顿时用随身携带的一箱牛奶猛打司机 ,致使公交车失控与别车挂擦,险些酿成重大事故!試想,如果允许这样的人为所欲为,公共秩序何以维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怎能保障!?

唯有法律才能扼制不法!

维护公共秩序***有责!

谢谢邀请!

每一辆公交车明显位置应该明确警示:公交车在行进时任何人与公交车驾驶员发生吵架、肢体接触、抢夺方向盘等行为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期3年起,***直至***。

这问题主要关系三方,一是驾驶员,闹事者作恶时驾驶员可能不好管(不能管),二是闹事者(多为老年人)倚老卖老,提无理要求(无法律约束),三是乘客(多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既然谁都管不了这事,乘客为了自己的正当利益,为了社会和谐,应该自发制止这类非法行为,群起而攻之,制服无端闹事者(前不***生在地铁上的一为非作歹老人就被正义的民众狂殴)!

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类严重刑事犯罪行为,不能仅以实际发生的危害后果定性;即使没有造成实际后果,也应该以预期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来定性和量刑!

重庆追尾公交车,重庆追尾公交车事件-第1张图片-美潞旅游网

导致15人丧生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令人震惊的是,这起恶***件完完全全是个别人的行为造成的人祸。

原因是,该路公交车行使线路上因道路维修不能在正常公交站停车,一位刘姓女乘客不听从司机提前下车的指令,当发现错过常规的下车站后开始指责并攻击正在驾驶的司机。

司机在受到攻击后居然单手驾驶用右手予以还击,导致车辆失控,与其他车辆相撞后坠江。

可见,事故8成责任应该归于无理取闹的女乘客故意行为。

司机在遭受攻击后不顾驾驶安全还击,也负有重大责任。

事故原因公布后,引发强烈议论。

其中人们最为关注的是,这类***应该如何定性?法律在这类***中应该起怎样的作用?

有人认为,针对这类***应该专门立法,予以惩治。

到了今天,大家终于知道重庆万江的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委了。可惜该***是一出悲剧,让人感到心痛和惋惜,更多是愤怒!

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我们平时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更要呼吁社会大众抛弃冷漠,多一些正义之举,提高个人素质,不要怕麻烦,别总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副旁观看戏的样子,要有安全意识,明白唇寒齿亡的道理。

否则,类似的悲剧还会在社会上发生!我们必须要痛定思痛,引以为戒!

其实,司法部门早已经出台了处理危害公共安全,涉嫌危险驾驶,影响公共交通司机驾驶等等违法乱纪的法律规定。

只是,我们在平时间的执法力度打了折扣,加上普法宣传不够到位,而且大众的遵纪守法的意识薄弱,对法律没有足够的畏惧之心,所以才会造成大众轻视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去承受难以承受的代价。

我们要从这些惨痛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意识,提高个人素质,要用见义勇为的正能量之举!

与此同时,司法部门应该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出更加严格的法律条文,与相关部门一起实行深度普法,进行更多的普法行动,加强执法力度,以增加大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从而去遵纪守法,减少不必要的事故与伤害!

重庆司机被追尾报警后反被查出酒驾,民警:两人都逃不了干系 ​, 你怎么看?

这件事肯定两个司机都要担责任,但我认为酒驾司机责任应该会更大,后车追尾也有可能是因为前面车酒后不按交通规则驾驶车辆造成的,国家早就规定了喝酒不能开车,有些人就是无视法律,拿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和别人家人的生命开玩笑,当然后车也有责任,没有注意保持车距,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车辆情况,话说回来生命是自己的,国家再怎么查的严还是要靠自己自觉!都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对他人负责!


重庆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交通事故:司机疲劳驾驶, 你怎么看?

交通违法导致事故近年来频发,个人认为这是极不不取也是无法原谅的。究其原因除了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外,更重要的个人觉得是违法成本过低导致驾驶人许多时候明知不可为而偏为之,诸如酒驾、疲劳驾驶、实线变道加塞等等,造成驾驶人麻痹大意、侥幸、自私自利心理作怪,殊不知酿成惨剧危害的是无辜他人,对此,真希望法律重罚这些人的!

乘客又拉扯公交车司机导致***,这些人为何一直不改?

浙江又发生一起乘客扯拉司机致******,位于宁波,场面令人揪心!原因竟是一名男性乘客因不愿按规定缴纳车费司机说要3元乘客非要给2元,辱骂并强行拉拽驾驶员胳膊,致使正常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穿过中间绿化带与对向行驶的公交车相撞。

据悉,2020年5月7日下午四点18分,在浙江宁波的一辆公交车上,一名男性乘客因不愿按规定缴纳车费,辱骂并强行拉拽驾驶员胳膊,致使正常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穿过中间绿化带与对向行驶的公交车相撞。根据媒体***访视频,我们得知驾驶员的描述,“当时乘客要付钱投币,他投两块钱,我说三块钱,两块钱不能坐,但是那个男的坚持只给两块钱,然后说我付了,在争执的过程中,他掐我的头,然后我没说话,只管开车,但是他继续掐我的头,还推了一把,后来到事故发生地那里,有一颗树倒在那里,我以为是风刮得,所以稍微向右打了方向盘,正好与冲过来的一辆公交车相撞,我没反映过来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在得到报警后,交通部门也是迅速的到达了现场处理情况,根据宁波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5月7日下午,东方巴士634路公交车由新典路开往堇江方向,行驶至客运中心站上来以男性乘客,调查称该男子姓李,57岁,因不愿按规定缴纳车费,辱骂并进行拖拽驾驶员胳膊,致使正常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穿过中间绿化带与对向行驶的车辆相撞,事故造成2名驾驶员和该肇事者乘客受伤,无人员伤亡。目前,肇事者已经被拘留派出所,正在调查当中。

很多网友在得知这个***后,也是对现场情况表示非常的关注,不少网友纷纷留言来表达自己的看法,“之前发生了那么多因为拖拉打骂驾驶员导致车辆事故的情况,为什么还有人这样做,这样贪小便宜不怕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吗?关键你还会害了一车的人呀。”“之前重庆的拉扯驾驶员导致整个公交车窜进江里的事情还历历在目,又发生了这样一起***,实在难以理解,现在国家已经对这种行为判定为犯罪了,等着坐牢吧。”

车辆行驶安全本身就是对自己和别人生命安全的保障,竟然还有些人去挑战这个?真的不怕死吗?自从之前数次发生因为乘客骚然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导致发生严重***事故后,国家已经对这种行为以妨碍公共安全罪进行判罚,希望文中的男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以此为戒。对于这次浙江宁波发生的因乘客拖拽驾驶员导致的车辆事故,你有什么看法?为何这类行为还会再次发生?难道就缺那1元钱吗?

标签: 乘客 公交车 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