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低保大学生补助?
1.学生网上申请。9月1日至9月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号码后6位数字为初始密码,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s://xs.cqxszz.org.cn/)在线提交本人学费资助申请信息,上传本人***正反面照片。
2.资助信息初审。9月25日至10月10日,助学中心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成学费资助申请信息的初审工作。
3.异常情况处理。如因学生***号码错误、市外参加高考、个别高校补录等原因未在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平台的学生,联系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处理。待区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集中导入申请信息数据后,学生再在网上申请。
我市高校在毕业年度内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我市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申请)
三、补贴期限:一次性。
四、补贴申请:
每年1月份,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在线填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校,由学校进行初审后统-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贫困学生标准?
1.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2.营养改善***。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黔江、城口、丰都、武隆、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及万州、开县启动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试点工作。标准为在校期间平均每生每天4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和我区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学生包括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指学校(幼儿园)按本校(园)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方法,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分级的行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学校(幼儿园)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依据。
第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本原则为: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